緬北魏家犯罪集團電騙案 魏懷仁在內3人獲判死刑
就緬甸北部魏家犯罪集團系列案,福建省泉州市及南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涉案的魏懷仁、 陳大衛及廖景芳3名被告,被判處死刑,另有3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55名被告則被判處3年3個月至2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該犯罪集團自2019年起,在緬甸果敢地區設立多個犯罪園區,夥同多名「金主」進行電訊網絡詐騙、 開設賭場、 敲詐勒索及販賣毒品等罪行,涉及的資金超過122億元人民幣,並殺害不服從管理的涉案詐騙人員,造成2名中國公民死亡。
法院表示,被告魏懷仁等人組織、 領導、 參與犯罪集團進行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 詐欺罪等7項罪名,根據各被告犯罪的事實、 性質、 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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