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黎智英案文章具煽動性
15/12/2025 12:2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名成立。 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亦被裁定,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 法庭將案件定於明年1月12日求情,預計需時4天,擇日判刑。
法庭頒下長達855頁的判辭,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案中考慮的書面文章,客觀上具煽動性,旨在引發對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以及挑動對其的離叛。 法庭裁定黎智英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影響力,削弱中央和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並損害中央及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而《蘋果日報》高層對黎智英的活動不僅知情,而且願意參與其中。
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指,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表達反中立場,沒有停止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 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只是採用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並得到各公司被告的配合。
至於黎智英被控的另一項串謀勾結罪,法庭裁定被告與其他人存在協議,尋求國際社會支持在香港的抗爭運動,並在《國安法》實施後,繼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等。
法庭強調,黎智英並非因為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述,亦不是控罪的主體,只是構成與控罪相關的證據背景,每一名控方證人都被深入盤問,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但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 前後不一、 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 經考慮所有證據和有關法律後,法庭信納控方已經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各被告所面對的各項控罪,裁定全部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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