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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雜貨店店主處理未完稅香煙罪成 判囚8周

一名雜貨店店主處理未完稅香煙被判囚。(政府新聞公報圖片)
一名雜貨店店主,因為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星期。

海關人員今年1月30日,在上水新成路進行反私煙行動期間,在一間雜貨店發現有香煙以低於法定稅款的價格出售。 海關人員隨即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62歲的女店主,並檢獲共856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萬9000元,應課稅值約2萬8000元。

海關歡迎裁決,說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