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在今年首11個月接獲88宗涉交友配對服務的投訴
消委會今年首11個月接獲88宗有關交友配對服務的投訴,包括推薦對象未符合要求、 交友程式的會員質素參差等。消委會呼籲業界事先與消費者仔細溝通擇偶條件,不要作出難以兌現的承諾;消費者亦應管理期望,明白不一定能成功配對百分百符合條件的對象。 其中一宗個案,約40歲、年薪300多萬的投訴人,以7萬元向配對公司購買服務,希望尋找年齡及收入相若的男士為對象,配對公司先後推薦18人,但當中沒有一位完全符合要求,投訴人聯絡消委會,要求取消合約及退款。配對公司引用合約條款,表示不保證所有人選,都完全符合要求,系統會篩選出匹配度達八成的人選,公司否認違約並拒絕退款。 另一宗個宗,投訴人購買一個交友程式的付費會員服務,其後接獲一名女子的訊息,邀請他轉移至即時通訊軟件溝通,但對方自稱的名字與交友程式不同, 並要求投訴人在見面支付500元。投訴人拒絕並質疑交友程式把關不足,未有核證用戶資料, 影響服務的真實性與可靠性,經消委會調停後獲全額退款。 消委會建議交友應用程式的營運商,改善用戶註冊流程,加強用戶資料的可靠性,避免有虛假用戶登記,並在接獲舉報時積極處理,剔除有問題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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