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即時新聞Latest

黃偉綸稱若宏福苑業主不接受收購或需立法處理

政府提出收購大埔宏福苑其中7幢樓宇的業權,而根據當局早前調查,一成二人表明不接受收購。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相信,業主的想法可能會隨時間改變,但如果最終剩餘少量單位未能收購,當局需要探討訂立新法例處理,同時符合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預料過程不簡單,並需要一定時間。

黃偉綸在電台節目指出,土地收回條例和「強拍」條例,都只是適用於收回用地作發展用途,並不適用於目前情況。 他重申,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合理,亦都盡了力,目的是幫助宏福苑受災居民,解決長遠居住問題,一旦將來需要立法處理,需要釐清條例適用門檻、 法律細節,亦無可避免要處理補償事宜。

黃偉綸期望,在5至6月與接受收購的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居民最快第3季收到款項,透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的新單位的業主,在收樓前會繼續獲發每年15萬元租金津貼,亦可繼續住在過渡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