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將修訂消防條例 關閉消防裝置須獲消防處批准
大埔宏福苑火災反映出多項消防安全問題。 保安局表示,正積極推展修訂《消防條例》,以及相關附屬法例,目標今年底前提交立法會審議,以期盡快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保安局指出,建議修訂內容包括加入主要消防裝置關閉,必須由消防處批准的新要求,將任何人故意不當使用或干擾消防裝置列為罪行; 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時處理和糾正一些容易核實的違規行為;大幅提高註冊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罰則,並把有關刑責延伸至註冊承辦商的董事及管理層;以及賦予消防處人員更充分的調查及執法權力。
保安局表示,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申請關閉主要消防裝置時,必須說明原因、 預計時間、 受影響的裝置,以及已採取的額外消防安全措施,消防處會到場巡查以審批申請,並會按需要要求落實額外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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