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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共同匯報標準將於周五刊憲

政府將於5月22日刊憲,在港實施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並於6月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數字資產市場近年急促發展,經合組織於2023年公布申報框架,讓相關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並將數字財務產品及優化的申報及盡職審查規定納入共同匯報標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香港一直支持國際間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為履行國際義務,配合國際間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建議修訂《稅務條例》以實施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對保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為重要。

他表示,申報框架明年起實施,與香港有申報關聯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將須向稅務局登記,並履行盡職審查、提交報表及備存相關紀錄等責任,視乎相關稅務管轄區的實施進度,計劃由2028年起與它們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並在同年實施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香港會以符合資料保密和安全為前提,在互惠的基礎上,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稅務資料。

為協助業界適應新規定,稅務局會適時發布相關指引,並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