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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安申請押後宏福苑開業主大會 土審處明裁決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人合安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押後召開宏福苑業主大會及通知業主開會時間,法庭明日頒布裁決。

有超過200名宏福苑業主在4月底聯署,要求合安召開業主大會,超過《建築物管理條例》不少於百分之5的法定門檻。 合安在上月13日,法定回應期限最後一日,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押後開會。

法官關注,合安收到聯署後,做過甚麽跟進工作,合安回應,有致電過聯署人核實,但部分聯署人屬遺囑繼承人,需要時間跟進,又說,物色過至少8個開會場地,但均不足以容納一千人在周末開會6小時。

法官總結時指出,並非質疑合安的工作,強調今次情況是史無前例,明白「大家都有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