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全面取消檢察機關偵查權
南韓刑事司法體系出現重大改革。 總統李在明(Lee Jae Myung)召開國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全面廢除檢察官的偵查權,偵查工作統一由警方負責,徹底實現偵查權與起訴權分離。
南韓國會早前已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於10月2日起實施,檢察機關屆時不再有直接偵查、 盤問疑犯和蒐集證據等權限,只負責提出檢控,但可要求警方展開補充偵查。 南韓檢察廳將被撤銷,由新設立的「公訴廳」接手起訴職能。
所有刑事案件原則上由警方、 重大犯罪調查廳和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負責偵查。 有前線警員憂慮,他們每年處理超過100萬宗案件,未來還要承擔原本由檢方負責的補充偵查工作,可能令案件負荷大幅增加,影響偵查質素。 南韓警察廳說,將因應新制要求,檢討所需增加的偵查人力與預算規模,確保新的刑事司法體系順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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