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裁定 藥明康德名列中國軍工企業證據不足
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裁定,禁止國防部將藥明康德(02359)列入中國軍工企業名單,因為缺乏足夠證據支持相關決定。
美國國防部6月宣布,將藥明康德等十幾間中國科技、生物醫藥及光伏企業,列入中國軍工企業名單,國防部不能與名單上的公司簽訂合同,並從2027年起全面禁止通過第三方購買這些公司的產品或服務。 藥明康德提出訴訟,說有關決定武斷、反復無常、缺乏事實依據,是政治壓力所引致,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在藥明康德6月提出訴訟後,已下令暫停執行相關認定,星期五作出裁決,阻止國防部執行決定。
裁決書說,企業被貼上中國軍工企業的標籤,等於發出明確訊息,令外界敬而遠之,自藥明康德被列入名單以來,客戶和供應商紛紛取消合同、終止長期合作關係,對企業造成實質傷害,不過有關裁決並不等於藥明康德被永久移出清單,國防部仍然可依據更充分的證據,重新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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