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前副主席王建軍受賄 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證監會前黨委委員、副主席王建軍受賄,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案件在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王建軍在2005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9340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王建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令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鑒於他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涉案贓款部分已追繳,依法從輕處罰。
據公開資料顯示,王建軍在1968年出生,長期在中證監系統工作,曾任中證監市場監管部主任、中證監辦公廳主任、深圳交易所總經理等職位,2021年10月出任中證監副主席。 法院今年6月公開開庭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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