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女子非法出口藥劑製品及洗黑錢案罪成判監禁63個月
一名本地女子因非法出口及管有受管制藥劑製品,以及「洗黑錢」,違反《進出口條例》、 《商品說明條例》、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周二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合共63個月。
案情指,香港海關於2021年9月至10月期間,先後於香港國際機場、 紅磡一間工業大廈單位,及上環一間物流服務中心,檢獲共約160萬粒受管制藥劑製品,當中部分為仿製藥品,總市值約5,500萬元。 海關調查發現,被告招攬他人協助包裝及郵寄該批藥物,並租用涉案工廈單位作為犯罪營運基地。
此外,被告透過其個人銀行戶口,收取高達1,500萬元來歷不明的轉帳及現金。 她同時利用該戶口提取資金以支持相關非法營運,包括支付員工薪金及繳付郵費。
海關對法庭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企圖非法出口受管制藥物、 企圖出口冒牌物品及清洗黑錢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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