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前總理英祿大米瀆職案 被判賠償近24億元
22/5/2025 20:52
泰國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流亡前總理英祿,須為大米收購價補貼制度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金額為100億泰銖(約23億8000萬港元)。
泰國最高行政法院的裁決,認定英祿政府的大米收購計劃導致巨額財政損失,並且扭曲稻米市場,但只須對大米銷售環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為這涉及行政權力的行使。
裁決指出,泰國國家反腐敗委員會,和國家審計辦公室曾發信警告,大米銷售可能存在腐敗問題,但英祿並未採取任何措施加以制止,此舉構成嚴重瀆職行為,導致相關官員謀取私利,給國家財政造成損失,金額達200多億泰銖,且沒有免責理由。
財政部在早期的訴訟中,要求英祿賠償357億泰銖,但最新的裁決判定,英祿只須賠償200多億泰銖的五成,即100億3000萬泰銖。
英祿於2011年至2014年擔任泰國總理,她的政府當時推行大米收購價補貼制度,以高於市場價格向農民收購大米,以期刺激米價上漲,保護米農免受中間人壓榨。 其間,收購了總計1萬5000公噸的大米。 這項政策後來導致英祿因瀆職罪成被判刑,但她在法院判決前流亡海外。
英祿一直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主張稻米政策初衷良好,她對運營失誤不負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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