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回應韓正言論指法院必需獨立審判
9/11/2019 15:22
大律師公會指, 任何中央政府或官員的言論, 若給予外界的印象為以官方形式訓示法官或司法人員, 進行任何政治使命或任務的舉措, 可能被當作對香港特區司法獨立的干預, 亦有損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原則, 和一國兩制的概念及實踐. 公會發聲明, 回應國務院副總理韓正, 日前在北京會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指, 止暴制亂及恢復秩序是香港行政、 立法、 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公會指, 同意香港法院有責任維護法治, 而法治亦包括維持公眾秩序; 基本法例明香港法院必需獨立進行審判, 不受任何干涉; 基本法條亦列明, 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公會說, 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是法治的基石, 令香港成為獨一無二的、 有穩固司法制度支持的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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