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巴林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3/3/2024 23:07
本港與巴林簽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根據協定, 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的保障, 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 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 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 到了當地簽署協定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 投資協定確保雙方的投資者, 在對方境內的投資享有對等保護, 有助加強投資者到海外投資的信心. 協定亦是雙方進一步加強投資聯繫的里程碑, 亦彰顯自行政長官去年二月率領高層代表團訪問中東以來, 致力持續拓展香港與中東地區的經濟聯繫. 今次是繼去年十月與土耳其簽訂投資協定後, 現屆政府簽訂的第二份同類協定, 港府亦正與沙特阿拉伯進行投資協定談判, 並正考慮在沙特首都利雅得設立經貿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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