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11人被判死刑
29/9/2025 19:09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個緬甸詐騙犯罪集團,其中11人被判死刑,其餘28人判囚5年至死緩,同時判處罰款,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等刑罰。
法院指經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明家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及武裝頭目,利用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託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及吸引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以金主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進行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販毒,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詐騙資金逾100億元人民幣。 明家犯罪集團亦夥同另一個電詐犯罪集團,殺害、傷害試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造成10人死亡、2人受傷。
法庭指,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相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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