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判囚6個月
28/3/2023 19:23
一名50歲本地女子, 為求內地出生兒子成功申請居權證, 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 被判監禁六個月. 該名女子於2017年, 首次為兒子申請居權證時, 報稱兒子親父是她的香港居民前夫. 由於被告未有按照入境處要求, 安排其前夫與申請人接受指定的基因測試, 該申請因而未能繼續處理. 及後於2020年, 被告再次為其兒子辦理居權證申請, 卻報稱其兒子的親父為另一名香港居民男子, 鑑於對父子關係存疑, 調查人員遂向被告展開調查. 調查期間, 被告承認在2017年首次辦證時, 由於未能提供兒子親父的相關文件, 在明知前夫不是兒子的親父的情況下, 仍向入境處職員訛稱兩人的親生父子關係, 以圖使其兒子的申請成功獲批. 女子因而被落案起訴, 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判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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