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資助專上學額申請資格 受養人須居港滿2年才獲學費資助
31/7/2025 14:23
政府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其中持受養人簽證入境時,未滿18歲及居港未滿2年,以及持全職工作簽證或各項入境計劃下的簽證人士,不再獲得相關學費資助,2027/28學年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指,近期有意見關注,部份學生並無來港居住,卻以本地學生身分,申請教資會資助大學的政府資助學額,影響本地生升讀大學機會及公帑運用的準確性,教育局考慮海外做法和香港實際情況後,因此作出修訂,強調他們仍可以申請報讀政府資助的專上課程,只是不獲資助學費,又指修訂時已充分聽取社會不同意見,並取得適當平衡,相信對真正有意來港發展的家庭影響不大。
至於修訂2年後才生效,發言人替是讓受影響人士,有合理時間自行規劃,並讓大學聯招處及院校,有足夠時間作相應行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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