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中學助理校長及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29/9/2025 11:41
廉署起訴一名中學助理校長和一名家長,涉嫌妨礙司法公正,銷毀貪污證據,干擾刑事調查,案件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案發在去年7月,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要求同案被告、 38歲家長的兒子,在入學試合格才可入讀中二,但對方拒絕應考。 助理校長其後向家長表示,只要學生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家長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助理校長發送1萬元元人民幣,助理校長拒絕接受,並向校長匯報事件。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並指助理校長與家長的電話訊息是貪污證據,提醒他切勿刪除。 不過,家長其後應助理校長的要求見面,涉嫌商討並刪除家長的電話訊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