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擴建工程管工向工人索賄被判囚3個月
9/6/2025 21:19
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一名分判商管工向3名紮鐵工人索取及收受約1萬6千元賄款,早前承認8項控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裁判官指案件情節嚴重,打擊本港勞動市場,影響工人士氣並損害香港廉潔聲譽,以監禁半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歸還涉案賄款,扣減一半刑期。
案發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31歲被告向3名事主,索取每個工作日100元賄款或者不定金額的茶錢,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涉款共6800元。 另外,被告向其中一名事主收取每個工作日200元賄款,以安排對方超時工作,賺取加班工資,涉款約6千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權將他們辭退,因為擔心失業而不情願地支付賄款,其中一人其後拒絕支付賄款,而遭到當場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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