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部門首長責任制釐清政治及行政問責的關係及角色
17/9/2025 16:45
《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當部門出問題,須查找不足,釐清責任誰屬,後果包括革職。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表示,政府有70多個執行部門,由部門首長管理好下屬是最有效,部門首長責任制是針對執行部門,釐清政治問責和行政問責的關係和角色,以及兩者如何結合。
他表示,局長負責制定政策,常任秘書長負責協助,制定政策的層面是政治問責;公務員就有行政問責,要按績效指標對工作表現負責。 他強調,部門首長一向要承擔責任,但過去沒有系統化,《施政報告》明確相關細節,要按照公務員守則或相關管理機制,作出行政或紀律處分,最嚴重是革職。
他又指,公務員評核機制需要有清晰的等級區分,否則會對有心、 勤力的公務員造成不公,當局會與公務員溝通,令評核機制更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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