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刊發GEM上市改革諮詢文件 建議簡化轉板機制
26/9/2023 18:05
港交所(00388)刊發有關GEM上市改革的諮詢文件, 公眾諮詢為期六周, 至11月6日結束, 提出在轉板機制、首次上市規定, 以及持續責任三方面的改革建議. 當中, 建議引入新的「簡化轉板機制」, 合資格的GEM發行人轉往主板時毋須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 或刊發達到「招股章程標準」的上市文件. 轉板申請人須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資格, 及已刊發作為GEM發行人的三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 在簡化機制下, 申請人在轉板申請前的250個交易日及直至股份在主板開始買賣為止, 須有至少一半交易日達到最低每日成交金額門檻; 在參照期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須達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規定. 首次上市規定方面, 建議為大量投入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推出新的資格測試, 申請人如採用此新測試, 須確保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的合計研發開支不少於3000萬港元, 而每個財政年度的研發開支佔同期總營運開支達一成半或以上. 至於持續責任方面, 則建議取消強制季度匯報規定, GEM發行人的其他持續責任亦改與主板發行人一致.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 與中小企在內的不同界別持份者討論, 了解他們對GEM的意見, 今次改革建議望提升GEM對發行人的吸引力, 同時保持高水平投資者保障及維持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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