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歡迎內地宣布由5月6日起優化「往來港澳商務簽注」及「往來港澳人才簽注」安排
29/4/2024 6:43
香港特區政府歡迎內地當局宣布, 由5月6日起, 優化「往來港澳商務簽注」及「往來港澳人才簽注」安排. 根據現行安排, 內地居民如欲來港作商務訪問, 需向內地當局申請商務簽注. 優化措施積極回應兩地商界的期盼, 將持商務簽注人士每次入境香港的逗留期限, 由7天倍增至14天. ️ 內地當局亦宣布「全國通辦」措施將適用於商務簽注, 申請人可以在全國相關單位辦理手續, 而不再受限於其戶籍或居住地. 在新措施下, 除了適用範圍由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展至北京和上海之外, 人才簽注的其他安排不變. 符合內地當局訂定資格的6類人才, 包括傑出、科研、文教、衞健、法律的人才, 及其他人才, 可以向內地當局申請有效期5年、3年或1年的簽注, 在簽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 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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