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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總暴動案12人成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25/3/2023 15:19
        12名男子被控2019年在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 其中10人承認控罪, 兩人經審訊被定罪, 各人今日在區域法院, 分別被判監4年至5年3個月, 其中一名30歲被告任職急症室醫生, 是首名暴動罪成的醫生, 被判監禁4年.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 本案涉及最少500個暴動者, 被告帶同雨傘及呼吸過濾器等裝備, 是早有計劃, 被告犯案時將汽油彈投擲到政府總部範圍內, 即使警方驅趕仍然不肯散去, 並作出惡意挑釁.
        裁判官又指, 政府總部是政府運作的核心, 批評被告目無法紀, 肆無忌憚作出違法行為, 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 破壞前人辛苦建立的法治基石, 案中被告的參與程度不算最低, 如果指他們無參與破壞, 是脫離現實及自欺欺人, 有需要以儆效尤, 並以監禁5年4個月為量刑起點.
        案情指, 12名被告2019年9月29日, 在金鐘政府總部外, 聯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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