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被提起公訴
12/4/2024 10:25
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被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官方微信號表示, 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 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 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 唐雙寧利用擔任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 將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據為己有, 數額特別巨大, 並利用在擔任銀監會黨委委員及副主席、光大集團黨委書記及董事長, 以及光大銀行黨委書記及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為, 他人謀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數額特別巨大, 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唐雙寧曾經任職人民銀行及原銀監會, 2007年起出任光大集團董事長超過十年, 在2017年底退休超過五年後, 去年七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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