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警長涉向同袍索取及接受貸款被加控3罪
23/6/2022 16:10
一名警署警長被控未經許可, 向四名同袍索取及接受貸款超過42萬元, 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加控他三項罪名, 指他涉嫌未經許可索取及接受貸款約五萬元.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十三日, 以待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52歲被告黃志明早前已被控13項罪名, 新增的三項控罪, 指他涉嫌於去年三至四月期間, 未得行政長官許可, 向葵涌分區一名前下屬警員索取兩筆共約三萬元的貸款, 以及從對方接受一筆二萬元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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