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台美日歐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調查
19/5/2024 15:28
國家商務部公佈, 即日起對原產於台灣、 美國、 日本、 歐盟的進口共聚聚甲醛, 進行反傾銷調查, 調查期限為明年5月19日前, 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 商務部的公告指, 於4月22日, 收到多家公司代表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初步審查, 決定對原產於歐盟、 美國、 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調查. 共聚聚甲醛可以部分替代銅、 鋅、 錫、 鉛等金屬材料, 可直接用於汽車配件、 電子電器、 工業機械、 日常用品、 運動器械、 醫療器具、建築建材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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