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表季度報告 期內持牌機構按年升2.3%
21/2/2020 16:47
證監會發表季度報告, 概述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的重要發展. 季內的重點工作包括: 就建議修訂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 以鼓勵更多私人基金在香港成立展開諮詢, 以及發表一份立場書, 載述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的新框架. 證監會亦發表兩份諮詢總結, 其中一份關於投資者賠償制度的優化措施, 包括將向每名投資者就每項違責支付的賠償上限, 提高至50萬元. 另一份就關於建議對非中央結算的場外衍生工具施加保證金規定, 以協助減少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為配合一直以來打擊企業失當行為的工作, 證監會於11月發出聲明, 提醒上市公司不得就其交易對手方披露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同時亦發出通函, 提醒資產管理公司妥善評估由投資者提議或指示, 涉及私人基金及委託帳戶的安排或交易. 期內, 持牌機構及人士和註冊機構的數目, 較去年增加百分之2.3至4萬7437. 其中, 持牌機構的數目上升百分之6.2至3084家. 對持牌機構進行了76次現場視察, 以查核遵守相關監管規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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