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明確並簡化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參與內地金融市場。《規定》主要內容包括落實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的要求,對合格投資者跨境資金匯出入和兌換實行登記管理。二是實施本外幣一體化管理,允許合格投資者自主選擇匯入資金幣種和時機。三是大幅簡化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收益匯出手續,取消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投資收益專項審計報告和稅務備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稅承諾函替代。四是取消託管人數量限制,允許單家合格投資者委託多家境內託管人,並實施主報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風險及投資風險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銀行及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內地金融市場持續對外開放,引導更多國際投資者參與內地資本市場,促進資本市場規模發展和制度建設,亦簡接提升人民幣於國際地位,可謂一舉多得。
郭家耀
(本人沒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