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日前通過法案,指明在美國上市的公司,若財務報告採用海外會計準則,以致美國的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無法加以核實的話,公司必須向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提交相關認證。若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連續三年無法為上市企業進行核數,這些企業將被禁止在美國證券市場上市,亦不能向美國投資者募集資金。
有關法案仍需待眾議院通過,以及呈交總統簽署成為法例。根據中證監規定,中國境外上市公司的審計文件必須在中國大陸持有,外國監管機構不得審查。由於最近一些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中涉嫌賬目違規的案例,令美國監管機構對此問題日益關注。
目前共有233家中概股以ADR形式在美國上市,總市值約為1.03萬億美元,平均每天總成交額約為81億美元。根據投行估計,美國投資者目前持有價值3,500億美元的中概股,約佔整體中概股市值的三份之一。
根據香港目前的上市框架建議,若在港第二上市公司的交投量超過其環球交易總量的55%,該公司可將香港改成為主要上市地區。在中美緊張局勢再次升級的背景下,今次法案一旦落實將會加速中概股回歸本港,港交所(0388)肯定是主要受惠者。
郭家耀(本人沒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