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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新例今日起生效 陳美寶強調政策目的不是為罰款

安全帶新法例今日生效,乘客乘坐巴士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最高會被判罰款5千元及監禁3個月。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指,政策目的是保障乘客自身安全,她指,參考了國際研究,當出現車輛正面相撞時,若乘客有佩戴安全帶,可以令死亡風險下降4成,令重傷風險下降7成。

陳美寶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表示,每一項政策推出時,一定要進行解說及宣傳,亦要進行教育,她說,畢竟是一個文化的轉變,當初開始推行要求乘客在乘坐的士、小巴時要佩戴安全帶,也使用了一段時間適應及推廣。

陳美寶說,在車輛裏安裝安全帶和確保安全帶能正常運作是營辦者責任,希望司機可以協助乘客佩戴安全帶。 她又說,執法時一定會確保情理法兼備,希望人性化推出政策,強調政策目的不是為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