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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業主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 罰款128900元

一名業主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上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罰款12萬8900元,當中28900元,屬就罪行持續日數所判的罰款。

案件涉及大欖瑜翠街 一幢獨立屋的僭建物,包括在處所及毗鄰短期租約土地上,加建若干個面積共約75平方米的搭建物、 加建簷篷、改動防護欄河及花園、 圍封平台,以及在停車位出入口附建伸縮簷篷。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 業主必須盡 快遵從清拆令。 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