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指本港部分電腦網絡罪行條例不合時宜
法改會發表報告書,建議針對電腦網絡罪行訂立特定法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法改會研究了內地、新加坡和美國等多個司法管轄區的相應法例,都已經針對電腦網絡罪行制定了法例,或者透過成文法典的專門部分處理電腦網絡罪行。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指,本港部分相關法例已不合時宜,希望能藉法改會建議,就5類電腦網絡罪行,包括非法取用、 閱覽、 干擾電腦數據或系統,以及提供或管有干犯罪行的電腦器材、 程式或數據,訂立條文。
保安局歡迎法改會的報告書,指建議能更完善現行處理依賴電腦網絡罪行的相關法例,有助提升打擊罪行的效能,政府將展開仔細研究,考慮如何跟進落實建議。
局方又指,法改會亦正研究其他網絡罪行範疇,政府將全面審慎研究相關內容,制訂更完備的法律,應對資訊科技發展對社會治安帶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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