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巴士、小巴等乘客戴安全帶今生效 違者可罰5千元
新修訂的《 道路交通規例》 今日生效,乘客 乘坐巴士、 私家小巴、 貨車後排,以及其他 已安裝安全帶的公共交通工具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千元及 監禁3個月。
運輸署表示,佩戴安全帶能有效減低交通意外 死亡及重傷風險,是車輛發生事故時的主要保護 措施,乘客必須遵守。 對於有市民擔心安全帶 出現問題亦會被罰,署方澄清,如果乘客 因特殊情況未能妥善佩戴安全帶,可向執法人員 解釋,執法部門會專業調查、 公平處理,
而車主及司機亦有責任確保安全帶能正常使用。
警方表示,執法初期會以宣傳教育為主,並期望市民逐步建立自覺佩戴安全帶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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