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 勞工處職員稱按勞工法例吸煙不違法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舉行第16場聽證會 ,有多名勞工處職員作供。
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表示,當時她主責小型裝修及維修工程,有份處理涉及宏福苑的投訴。 她表示,勞工處在宏福苑進行17次巡查,其中一次屬加強突擊巡查,又確認巡查是突擊,因目的是執法,不會亦不應該通知承建商。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到,勞工署前年7月接獲投訴,指宏盛閣一樓棚架有工人吸煙,巡查後為何轉介消防,林秀青指根據投訴內容,投訴人指有人違反消防條例,所以轉介消防,又指根據勞工法例,吸煙不違法,不違反職安健條例。
林秀青又表示,建築物料不是勞工處管轄範疇,因此發泡膠不是巡查重點。 至於有投訴人棚架發霉及無層架支撐,林秀青指處方巡查後,發現竹棚有裂痕,棚網或不符合阻燃標準,認為牽涉公眾安全,因此轉介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