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三跑貪污案 前首席高級經理被頒令充公600萬元
一名香港機場管理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早前承認就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合約,收賄約330萬元,及清洗其他相關犯罪得益數百萬元,早前已被判囚,區域法院今日頒令充公該名男子犯罪得益共約600萬元。
該名男子於今年3月被判囚4年,法庭指出,被告須於6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遭加刑47個月。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於2010年已成立專責小組處理限制、 披露及沒收犯罪所得資產的工作,執行處追贓辦公室會繼續致力充公非法得益,向法庭申請充公令,剝奪罪犯就貪污及相關罪行所獲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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