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廉署就宏福苑大火起訴7人及兩公司
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火災,落案起訴7人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 串謀詐騙、 「洗黑錢」、 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7名被告分別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 有關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 至於兩間被起訴公司,分別是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以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 宏福苑去年11月26日發生五級火,大火焚燒超過43小時,造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消防員殉職。政府其後成立獨立委員會展開調查,聽證會上揭示多個環節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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