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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檔販呃秤7至48% 判罰1800至4千元

一間燒味店的獨資董事、一名海鮮檔東主,以及一名蔬菜檔店員,因為在營商過程中,供應重量不足的貨品,違反《度量衡條例》,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800元至4千元,並留有案底。

海關早前接獲公眾舉報,指控涉案的商戶涉嫌「呃秤」,人員隨後喬裝顧客試購,結果發現商戶所出售的貨品,實際重量較所宣稱重量少百分之7至48。 其中,涉案燒味店的獨資董事同時在營商過程中,就計量單位誤導顧客,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