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醫生手術時遺留引流管於病人體內 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
一名婦科醫生為病人進行手術後,未有為病人完整取出引流管,並遺留在病人體內12年。 醫委會裁定涉事醫生專業失當罪成。
涉事醫生石岳容,在2011年1月30日,為病人進行右乳房纖維腺瘤切除手術後,無完整取出引流管,直至病人2023年向其他醫生求診,進行乳房檢查時才發現,體內有三塊引流導管碎片,分別長約0.8至2.2厘米。 專家報告提到,醫生有責任確保引流管已完全拔除,亦應及時察覺引流管長度有異,指石岳容的行為低於合理預期的專業標準。
辯方對控罪書所列的事實不作爭議,亦不對專家報告作抗辯。 辯方求情時指出,石岳容多年來從未發生同類情況,一直遵守專業操守,又引述初步醫學評估,指殘留的引流管碎片不會對病人長期健康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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