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建議優化議員履職及不當投訴程序
3/7/2025 11:29
立法會建議完善及簡化議員履職、投訴及委員會選主席程序。
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監察委提出多項優化措施,明日在內會討論,並於7月23日的大會,以議員議案討論表決,通過後於第八屆立法會會期實施。
梁君彥指,建議措施包括議員行事,需以國家根本利益及香港社會整體利益作為依歸,以及在每年度完結後2個月内,完成工作報告供市民查閲。
他又説,將增設議員不當行為處分機制,包括書面警告、 當面訓誡,以及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甚至暫停職務。 暫停職務期間,議員無權收取酬金及津貼。 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改稱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根據實名投訴,經立法會授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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