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躍進受賄上億元人民幣一審被判死緩
23/6/2025 17:50
公安部原反恐專員劉躍進涉受賄逾億元人民幣,一審被判處死緩。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今天一審公開宣判,劉躍進因受賄罪被處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劉躍進在1992年至2020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 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億2100多萬元人民幣。
公開資料顯示,劉躍進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刑事偵查專業,擁有法學學士學位。 他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最早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官至副局長兼刑偵局局長,後調入公安部,曾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 公安部禁毒副局長(正局級)等職。 在公安部禁毒局長任上,劉躍進曾以專案組組長身份,負責轟動一時的「湄公河慘案」,跨境抓捕殺害11名中國船員的大毒梟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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