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有為的人分享成果
26/7/2014 09:43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說,商業社會中的無為而治,並不代表甚麼都不做,重點是不妨礙「天道」,不自以為是,企圖操控下屬,應給下屬空間發揮。他表示,西方近年已經興起「自組織」理論,它是由多個不同層面的學科結合起來,組成一個複雜及適應性的系統。
做生意計數要簡單 施老闆把無為而治的理念,配合「自組織」理論,用於管理中原之上。以中原開分行為例,有同事向他要求,先進行市場調查及可行性研究再作決定,不過他不同意,認為擴張網絡最重要是把握時機,既然已預留資源準備就緒,就應配合市場形勢及時發展。在施老闆心裏,生意成功與否,要訣是做得好過對手,並非單靠計算。「數計得愈簡單愈好,自己的分行如果有錢賺、有積累,便可以擴展。雨後春筍的意思,簡單地說,隔鄰有位便可生長。」他認為,過分的計算是有為,無為則是隨環境而生。
他指出,香港目前經濟環境面對的最大霸權是「資本霸權」,並非外間常說的「地產霸權」。因地產商只是在資本主義社會內,按照社會遊戲規則去玩。社會問題的源頭,是來自「資本霸權」。他讀過法國經濟學者皮凱提(Thomas Piketty)的著作《21世紀資本論》,書中指世界的GDP增長,相對股市或大企業的增長,作出資本投資的人的得益,大於整體的得益,所以造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惟施永青更相信1940年代法國擁戴無政府主義的經濟學家蒲魯東(Pierre-Joseph Proudhon),認為他對資產的本質有更深入的分析。
他繼續深入剖析,指皮凱提認為是股份制、公司法及私有產權等制度造成資產分配的差異。蒲魯東則在著作《19世紀革命的觀念》中,提及要讓自由契約代替法律,讓自願的協商代替鐵面無情和至高無上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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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公司法是為「惡法」
施永青形容,公司法可稱為「惡法」,較所謂的「地產霸權」影響力更大,因為公司法將一間公司的利潤分配,只能透過派發股息的方式派予股東。出資本的人,控制了工作成果及公司管理權,但資本家是否應該擁有如此巨大權力,支配工作成果得來利益的分配權?工資與工作成果無關,如果工資只跟人力市場掛,而不跟新生的財富掛,那工作的人就成為剝削的本質。
他認為,蒲魯東所指「擁有貨幣的人最有利」的意思,是比較擁有貨幣、商品及勞動力之間,最「蝕底」的是擁有勞動力,因為它不能儲存,商品也有機會貶值,相反貨幣就有收取利息的能力。施永青在其著作《我行我道系列之無為而治的威力》亦有提出跟上述兩大作者相近的觀點。他重與員工分享成果,他說自己心目中的分配制度,眼三方面:工作的人、出錢的人,以及公司發展需要。這亦是他眼中無為的基礎,令有為的人更努力工作。
訪問內容同步於 iMoney 智富雜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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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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