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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不滿和反對「媒體自由聯盟」對一宗串謀發布複製煽動刊物案裁決結果及港府保障新聞自由抹黑

11/9/2024 8:19
        香港特區政府就「媒體自由聯盟」對一宗串謀發布及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的裁決結果, 以及特區政府保障新聞自由等狀況, 顛倒是非和無理抹黑, 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港府強調, 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 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都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 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 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包括新聞、言論、出版等自由. 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 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 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只要不違法, 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限制.
        港府重申, 香港是法治社會, 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是就著有關人士或機構的行為, 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 採取執法行動, 與新聞自由或任何人士、機構的背景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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